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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平顶山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6-14 15:44   审核人: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培育选树一批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现就示范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示范点分类

全市拟选树50家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示范点按照单位性质分为6类: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社会组织工会;机关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村(社区)工会。

二、申报程序

各级工会根据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六有”要求,由下至上逐级审核推荐、层层把关。市总组织部根据推荐、考核验收情况,通过申报资料、实地走访及电话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总党组研究审议,进行命名,并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总推荐申报省级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此次申报命名实行基层申报制,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或管理范围内的基层工会进行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组织,综合考量,及时沟通,确保推荐的单位既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又兼备导向性、代表性。要关注新就业形态领域工会组织,及时跟进指导、择优推荐,在下一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格标准。示范点选树和考核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及“六有”标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把关,好中选优。要更加注重软件建设,重点考核申报单位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申报单位应将工会换届、职代会运行、机构设置、经费收支、活动开展情况等反映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文件、图片资料,随申报表一并报送。有关资料只收取复印件。

(三)注重培育。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程指导参与,切实将选树申报过程转化为进一步提升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的过程。各级工会组织建设部门要深入基层,按照高标准对拟申报单位进行培育,并作为标杆,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显著提升。

(四)按时报送。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申报汇总名单、申报资料(均一式一份),报送至市总组织部,电子版发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淑洁唐苏雅联系电话:3799609

邮箱:pdsghzzb@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指导数

2.平顶山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3.填表说明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平顶山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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