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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2022-09-01 10:53   审核人:

各省辖市总工会、济源示范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联合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推动岗位创新创效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为实现“两个确保”“十大战略”作贡献。根据《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豫工办〔2021〕32号),省总工会拟命名一批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现就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数量及推荐名额

拟命名2022年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40个,其中包括一定数量的乡村振兴劳模创新工作室(占总数百分之十左右)。

各省辖市总工会、济源示范区总工会各推荐申报1-3个,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联合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各推荐申报 1-2个。

二、申报条件

(一)企事业单位等类别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创新团队。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或管理方面有专长,创新能力强的省辖市级及以上劳模、工匠,或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为领衔人,组成创新团队。

2.有运作条件。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完善、落实有力,运作规范有序。

3.有创新成果。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为本企业或本单位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有示范效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等功能,积极参加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活动,有效带动群众性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5.有基础荣誉。在各省辖市总工会、济源示范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联合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命名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中产生。

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命名之列。已被命名的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不再推荐。

(二)乡村振兴劳模创新工作室须由省级及以上劳模工匠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作为领衔人,扎根和服务农业农村一线,积极参与各级工会组织的“乡村振兴劳模出彩行动”,开展产业振兴等“五大振兴”创新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申报推荐命名工作自下而上进行。由所在单位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向省辖市总工会、济源示范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联合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申报。

(二)推荐。省辖市总工会、济源示范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联合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根据工作机制、创新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兼顾行业类型,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

(三)初审。省总工会对照评审标准,对上报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候选名单。

(四)评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差额遴选拟命名对象,报省总工会党组审定。

(五)公示。在省总工会网站对拟命名对象进行公示。

(六)命名。省总工会发布命名决定,颁发牌匾,并分别给予每家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5万元经费补助。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工会要把创建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作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打造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的基础性工作,精心培育先进典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着力打造多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集群,助推职工成长成才和企业快速发展

(二)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对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工作扎实、人选质量过硬、发挥作用明显。

(三)严肃纪律,接受监督。推荐及评审工作要全程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阳光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推荐材料(推荐审批表、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汇编纸质版1册及PDF版文件)请于9月20日前报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河南工会大厦1710房间)。推荐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陆鹏0371-65904260,18837166979电子邮箱:hnszghldb@163.com

附件:1.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

     材料参考提纲

2.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3.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附件【省级示范性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12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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