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工会的主要职责
1.主持工会日常工作,按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任务。
2.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正确意见和要求。
3. 搞好队伍建设,发展新会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组织会员开展"三讲"教育活动,坚持"三个代表",不断提高广大会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水平。
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5.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帮助教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搞好集体福利事宜。
6.做好女教工工作,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帮助教育女教工处理好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及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
7.根据工会章程及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员代表(会员)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及组织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
8.落实财务制度,作好工会经费的收支及财产管理工作。
二、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标兵”、“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女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品格,成为信念坚定、敬业自律、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模范。
3.负责了解女教职工工作、恋爱、婚姻、家庭情况,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
5.负责组织女教职工体检和心理、妇幼保健卫生知识、女工委员培训工作。
6.完成校党委和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